一、专业设置 1、本专业评委会包括以下专业:发电设备设计、 锅炉设计、 内燃机设计、汽轮机设计、 机械设备安装调试、 机械设备运行维修、零部件设计、通用机械设计、 精密仪器机械设计、专用机械设计、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加工设备设计、 金属结构设计、压力容器设计、特种加工工艺、金属材料与热处理、工艺装备设计、机械加工、流体传动与控制; 二、基本条件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7 号 )有关规定申报执行。 三、业绩条件 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具备一定的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或参与完成并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技术骨干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较高水平。 2.从事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工作,具备一定的应用实践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能够解决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多次参与技术密集、难度高、复杂性强的工程项目,或参与技术设施设备的调试运维工作,保障安全运行,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具备一定的成果转化推广能力。参与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或提供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促进项目成功落地,实现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 作为参与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参与人完成在单位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工法、专著编著、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等,2项及以上。 五、政策解读 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7 号 )。 六、答辩代表作说明 答辩代表作类型说明: 1.专业论文:本人独立撰写(唯一作者),是否公开发表不限,须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一篇论文作为答辩论文。 2.专著编著:须为正式出版物。专业著作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编著应为主编。著作的内容应与申报专业一致,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申报人同时提交“著作内容概述”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介绍著作的写作背景、主要内容、写作目的,如果是合著,还要写明本人撰写的章节,该书的销售情况以及实际指导意义。 3.发明专利:不限排名。专利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只承认已授权、未过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不认可。申报人同时提交“专利情况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该项专利的研发背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申请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同时具体描述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作用、排名情况以及该项专利的转化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技术报告: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等类型。工程技术系列以实证性研究报告为佳。申报人应作为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或编写组组长。报告如果是国家立项的课题,应出具课题结题报告。同时提交“报告撰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根据报告类型和性质特点,介绍项目背景、研究过程、项目进展和结果,是否审批通过,以及本人在撰写报告中所承担的工作。 5.设计文件:在建筑工程领域,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在生产制造领域,设计文件指“工作图设计”,是根据技术设计绘制出的全套工作图纸。设计文件必须是已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是已经投入建设、生产,申报时须提交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全部设计文件,本人在图签上签字。同时提交“设计文件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明确本人在项目设计中担任的角色,阐述本人设计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该项目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技术标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标准内容须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作为主要起草人,不限排名。申报人同时提交“标准起草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该项标准或规范的基本信息,适用情况,是否修订或废止。本人在标准或规范起草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况。 7.行业工法: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级、省部级工法。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作为工法编写人,不限排名。同时提交“工法编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该项工法的基本信息,应用实例、先进水平、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本人在工法编写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况。 8.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申报人主持完成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成果、行业共性技术、行业关键技术的转移转化工作,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负责人运营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负责人为实现技术转移转化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为项目落地实施做出重大贡献。同时提交“服务合同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结合具体服务实例,详细说明本人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过程中所作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实际贡献。 答辩代表作字数要求: 专业论文作为答辩代表作的,答辩论文字数:申报中级职称字数3000字左右。 除专业论文外的其他答辩代表作的,答辩代表作说明字数:申报中级职称字数3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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