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对丑的容忍度 Hi-iD 曾有一片文章讲美的感知力,很赞同其中关于Taste的看法。Taste翻译过来是「品味」,可品味通常是围绕着格调上的词语,比如我们会说某某人着装很有品味,某某人对美食很有品位,如果我们只是把品味当做类似着装或美食概念上的品味的话,未免有点将其概念狭隘化了。Steve Jobs的衣服千古不变,如果按照大众对品位的理解,Steve Jobs的品味就差到了极点。因此Taste是一种能力,而不是格调。我们不去纠结于词语上的不同,就其概念来说,绝对不仅仅是穿着时尚,或者紧跟潮流那么简单。Taste是一种「美的感知力」,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一定是每个人都有,否则就不会有大众都欣赏的美。既然每个人都有这种美的感知力,那么是什么让Steve Jobs的Taste与公众的Taste不同呢?仅仅是因为每个人的对美的感知力大小不同决定的吗?个人认为正好相反,Steve Jobs的品味于众人不同的原因在于他对丑的容忍度极底。几乎是「对丑陋的零容忍」。这种近乎严苛的要求一直影响着他的一生。 Steve Jobs刚刚搬新家的时候,家里没有家具,因为他始终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家具。他就是这种宁缺毋滥的人。有一张照片,他在家里盘腿坐在地板上,家里只有一盏Tiffany的大落地灯。这张照片后来成为了经典。 因此「对丑的不容忍」是解释一些人Taste的不同于其他人的最好的方法,也是解释了中国为什么一直出不了像Steve Jobs这样的人,因为中国每个人从小到大见过太多丑的东西,对丑的容忍度很高。不信?欣赏一下这些优秀建筑吧: 4.「美」是主观感受吗 我们从小到达都会认为,「美」的概念是主观的,一个东西美不美,常常由个人喜好决定。某个人喜欢一件东西,会有很多原因,有可能是他的母亲也拥有同样的东西,或者某个明星也在用它,或者是有一些特殊的记忆在里面。 人的思想就是没有经过整理的碎片的混合物,所有小孩子从被无数遍的教导,「美」是一种偏好,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这样的说法可以有效的解释不同人有不同的观点并且杜绝无谓的争辩。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只要你设计过东西,你就会明白。 如果你是一个设计者,如果你承认美是主观的,那你没法做设计了,如果美只是个人偏好,那为什么还有设计呢,每个人喜欢自己偏好的东西就好了。 有经验的设计者会发现随着经验的积累自己对「美」的认知是在变化的,他会发现有些美是被人们共同认可的美,找出这些被公认的美之间的共性,就成为他的主要工作方法。中学的课堂里马克思教我们辩证的看问题,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包括真理。即使我们已经长大了,这种观念仍然会留在我们的潜意识里。但是只要你开始思考,你就会发现,众多领域对「美」的认识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既然有公认的「美」,那么自然会有一些创造这些美的通用方法。德国工业设计师Dieter Rams总结的如下「好设计」的十大原则: Dieter Rams所说的设计是工业设计的范畴,工业设计是塑造可操控产品的艺术。设计对象包括人们要的用各种实体,从餐具到椅子,从电话到汽车。在这里不讨论工业设计和其他领域的区别,也不去逐一探讨Dieter Rams的设计原则,仅仅挑出几个有意思的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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