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设置 1、本专业评委会包括以下专业:发电设备设计、 锅炉设计、 内燃机设计、汽轮机设计、 机械设备安装调试、 机械设备运行维修、零部件设计、通用机械设计、 精密仪器机械设计、专用机械设计、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加工设备设计、 金属结构设计、压力容器设计、特种加工工艺、金属材料与热处理、工艺装备设计、机械加工、流体传动与控制; 二、基本条件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7 号 )有关规定申报执行。 三、业绩条件 无 四、成果条件 无 五、破格 无 六、政策解读 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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